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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把勞基法結束.吵吵鬧鬧來到現在,真的安靜了.

不料,前些日子謝金河先生說:計程車司機說:每天開16小時沒喊過勞,會過勞的都是上pob的.....又引起一陣討論.其實,在日常中就滿常聽到這種論調,或說:薪水,工時很計較,但對工作很要求.不做這,不做那.這所以很多老闆就退休了.勞,資唇齒相依,彼此缺少對方都無法生存.也許有人會說我可以出走,沒錯,但現在兩方都能出走,所以留下來的,兩方也都有它的共同性吧!那何必要彼此為難呢!

我不知身在何處是因為,我家也開個小店,我們一整年只休舊曆年那幾天,不只我們是整條街都這樣,那時都沒聽過過勞這詞,我都只擔心沒生意,沒錢賺.現在除了工人吵勞基法,我家附近的商店星期日整條街是暗的,因為店都休息沒開門.感覺好像在歐美一般.

感覺我們的心都亂了,我們不想像老一輩們勤奮,又沒歐美人士豁達.到底我們重視的是什麼.

關於法,我想不是訂了就一定平安,殺人,傷人會死刑或坐牢,但殺人,打人或傷人每天都發生,但訂了法就不算放任了.

心安了吧!沒有一張網能網住所有人,事,物,我們要什麼和我們能要到什麼不一樣.

前一陣子黃國昌被公投罷免,腦海出現四個字:作法自斃.我是選他的,這個罷免我站他那邊,因為裡由有幾點我不認同例如:只在立法院努力沒關心地方.我如果沒記錯我選的是立法委員吧!也因為同樣的原因我不認同他們露宿街頭講抗議,你們明明有地方可努力可抗議.

 

 

 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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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蘇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